圖:三民二分局配合新制上路,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執法。(記者陳秀香攝)
【記者陳秀香/高雄市報導】高雄市三民二分局分局長江雅文相當重視民眾交通安全,有感於轄內101年發生之A2及A3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分析探討其發生原因,不外乎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未戴安全帽、未遵守交通號誌與超速居多。
配合新制上路,警方運用媒體、電子看板、布條標語並利用各項勤務機會,加強宣導及執法,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零酒精才上路」、「指定駕駛醉安全」,並針對易肇事及重要路口,加強取締酒駕及惡性交通違規。
三民二分局統計,今年迄今3月14日,取締違規酒後駕車共計201件,其中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的有71件,酒後駕車因而肇事者13件,因違反102年1月1日起修正標準值新制未領有駕照7件,職業駕駛人1件,違反102年3月1日起修正新制罰鍰9萬元拒測1件;另有關惡性違規執法取締共計3577件,其中以汽、機車轉彎未依規定1100件最多,未戴安全帽954件次之,闖紅燈815件再次之,並針對目前執法重點工作,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取締318件,對於取締酒駕將從「大街抓到小巷」,展現警方執法決心與魄力,在此呼籲勿心存僥倖違規行駛道路。
新制酒駕自3月1日起酒駕處罰罰鍰上限從6萬元提高到9萬元,並對於5年內2次以上酒駕違規累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且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另為有效防杜駕駛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強行闖越等行為,也增訂「車輛駕駛人行經警察機關設告示執行酒精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者,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喚起民眾對交通安全的重視,自即日起,針對轄區易肇事及重要路口,加強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