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進山╱高雄市報導】詐騙集團主腦李○誌夥同張○嘉、盧○余、莊○霖等27人共組兩岸詐騙集團,由李○誌出資及管理主持機房;張○嘉等人擔任第三線(假冒檢察官);盧○余等人擔任第二線(假冒北京市公安);莊○霖等人擔任第一線(假冒當地公安)。分別於高雄市仁武區及屏東市郊2地承租豪華透天別墅及渡假小木屋以掩人耳目,架設二類詐騙機房系統(節費電話打至大陸地區系統);另從網路搜尋中國大陸各省有登記市話號碼,再依序排號,以電腦群發方式(俗稱:亂槍打鳥),一次約30通市內電話發話至大陸地區,當大陸民眾接聽電話,即出現語音電話向接聽民眾表示有刑事傳票尚未簽收,被害人如依指示按「2」,電話就會回撥到臺灣的詐騙機房,由第一線假冒當地公安局人員接聽,謊稱北京市公安局之前發2次刑事傳票予被害人,因情況緊急一定要趕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進而要求被害人要儘快向北京警方連絡說明,伺機將被害人電話轉給第二線假冒北京市公安人員接聽,二線人員會向被害人說確實有涉及刑事案件,案由是涉嫌金融帳戶洗錢案,因時間緊迫且釐清案情需要,要製作錄音筆錄,再向被害人稱警方相信其資料遭盜用,如要在短時間內恢復資金正常使用的話,必須趕緊拜託檢察官幫忙,進再將電話轉給第三線假冒檢察官人員接聽,該假冒檢察官會要求被害人提供名下所有資金予以認證比對,以證明資金合法,被害人如依照指示操作,其帳戶中的金錢,即轉入大陸人頭帳戶內,集團成員再迅速通知大陸俗稱「拖水」(即車手),將錢提領出來,詐騙牟利。
案經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檢署宙股劉檢察官及高雄地檢署龍股洪檢察官指揮楠梓分局、刑事局偵六隊五組及研發室、刑警大隊偵七隊20分隊、旗山分局、鹽埕分局共同偵辦,歷時月餘蒐證跟監,於昨(30)日執行同步搜索查緝,在高雄市仁武區及屏東市郊等2地查獲電腦主機、電話機、行動電話、節費器、教戰手則、安非他命吸食器、K盤、毒品安非他命及K他命約50公克、現金新台幣56萬餘元等贓證物乙批。該集團成員龍蛇雜處並有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及K他命習慣,更疑似吸收未成年少年為詐騙集團成員從事詐騙工作,住所為豪華透天別墅及附設游泳池的渡假小木屋,生活愜意有如詐騙天堂;李嫌等人自102年6月間從事詐騙至今,初估詐騙得手金額約為新台幣80萬元。
警方執行搜索時因該集團在屋外四周裝設監視系統,並將大門反鎖,增加查緝難度,查緝人員迅速攻堅破壞大門進入屋內制伏屋內成員,方得順利進入搜索查緝,全案將犯嫌李○誌等27人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