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癌未男子數度販毒再遭逮 終踢鐵板遭收押
【記者黃莉寬╱高雄市報導】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3分隊於今年1月查獲綽號罹患口腔癌之王O錪涉嫌販毒案。當時王嫌因已癌末須在外治療,遂順利獲得交保。王姓嫌犯於近二年已分遭刑警大隊、鹽埕分局、三民二分局、鳳山分局等多次查獲販毒,然王嫌仍不知悔過持續在外販毒,3分隊於數月前重新掌握情資,於是再行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家芳指揮偵辦。
王嫌因多次遭警方查緝,故經常更換電話門號避免警方監聽,並儘量於通話中對於交易地點避而不談。然經同仁多日跟監埋伏後,終掌控其實際住居所。且查出其於住院治療期間,因行動不便,另請共犯綽號「阿嘉」之男子幫忙運送毒品。
經查綽號「阿嘉」之男子之真實身分為王O欽,原本為向王嫌購買毒品施用之下游藥腳,因得知王嫌生病住院遂幫忙販送毒品謀利。全案經蒐證完備後,隨即向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地方法院,聲請相關票卷後,於8月14日上午利用王嫌與下游交易毒品時,先行逮捕藥腳王O霖(王O欽之胞弟)、施O宗等二人到案,隨後再於高雄市鳳山區文龍路將王嫌拘捕到案,並於其所駕駛之車輛查獲分裝好欲販售之毒品海洛因數十小包。
經詢問後,由於犯案事證明確,加以下游毒犯指證歷歷,王O錪、王O欽等二人坦承販賣毒品之犯行,王O錪稱所持有之毒品係向一名綽號「勇仔」之男子購買。而主嫌王O錪亦一如以往遭警察機關查獲時之態度,聲稱渠已癌症末期,無法在監服刑必能順利獲得交保,只拜託警方盡速將他解送地檢署。然檢察官認王嫌犯罪嫌疑重大,且屢次竟仗自己癌症之病情而自認必能交保,遂向法院聲請羈押且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