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永康分局鹽行所查獲2370公克搖頭粉毒品(記者田進山攝)
【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11月8日20-24時,所長陳勇志、警員譚龍翔、廖良祥、許博隆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於23時12分由男子童○○駕駛○○○-1119自小客車行經永安路,見前方警察路檢點,突然變換方向進入仁愛街,陳所長研判有異立即尾隨並於三村國小前將車攔停,警方發現儀表板前有吸食毒品愷他命之K盤,立即喝令童男與乘客蘇男下車,經童男同意進行搜索。警方在後車廂查扣毒品搖頭粉即溶包裝236包重2,370.42公克,童嫌隨身背包查獲K他命1大包238.98公克,駕駛座下起出K他命4小包5.27公克及手機三支、電子磅秤一具,另外在乘客蘇○○身上,查獲K他命2包重56公克,警方遂將童、蘇2嫌帶回所偵辦。
警方調查指出,嫌犯童○○有遺棄致死、詐欺及公共危險等前科,渠向警方供稱,所持有大量毒品,係於102年11月初在新營,向1名不知名男子購買,該男子年籍、姓名、身份、聯絡方式均不知情,用途準備在夜店銷售,尚未賣出就被警方查獲,童嫌經以毒品初步檢驗試劑檢測呈二級毒品搖頭丸、三級毒品K他命陽性反應,童嫌表示於102年11月7日21時許在東區長榮路三段住處,將搖頭粉泡熱水飲下,K他命則是置入香煙內點燃吸食,另一嫌犯蘇嫌無前科,所吸食K他命係於11月6日在台南大舞廳向1名綽號:「蔡頭」男子購買,並於11月8日在安南區家中將K他命置入香煙點燃吸食,警方訊畢將童、蘇2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追查提供毒品嫌犯男子「蔡頭」真實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