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鑑於國內屢有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傷,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高度重視,警政署為展現警察強力執法決心,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頒訂12月份全國各單位共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時段,以冀提高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各單位應強化酒後駕車取締作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對遏阻酒後駕車,保障用路人安全工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分局動員各單位於轄內飲酒場所周邊加強巡守,勤務人員均應利用各種勤務時機查察,遇有疑似酒後駕車駕駛人予以攔查,以嚴正宣示貫徹取締酒後駕車違規(法)工作之決心,澈底消弭民眾僥倖心態。第四分局於102年1月至11月止,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計有256件,取締酒後開車工作成效良好。
分局長邱文亮呼籲所有駕駛人,共同加入反酒後駕車行列,遵守法令安全駕駛,避免酒後違規駕車外,並嚴正重申取締酒後違規駕車「零容忍」政策,將以更為綿密之執法強度與作為, 使違規駕駛人無從僥倖,有效減少肇事傷亡,以維護本市交通安全、順暢且優質的交通環境。 為使民眾養成正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良好習慣,喝酒前「指定駕駛」、「代客叫車、駕駛」,讓駕車者不喝酒之觀念,確保民眾行車安全,分局除規劃警力持續稽查酒後駕車勤務外,並加強闖紅燈等惡性違規行為取締,以維護民眾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