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秋木/屏東縣報導】近日違法聘僱外籍勞工事件頻傳,然聘僱外籍勞工係採申請野i制,主管機關係將申請者之資格條件與外國人之工作類別、項目、人數、期間及工作地點均列為須經野i內容,並課雇主監督與管理外國人之義務與責任,所以就業服務法有對於雇主聘僱外國人為一定行為禁止之規定。
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表示,目前家庭看護工為主要引進需求,部分雇主認為受看護人病況不嚴重,卻仍需支付外籍勞工薪水,故而指派外勞從事其他看護以外工作,如種菜、蹓狗、幫忙清掃親人房舍、或民宿房間整理、菜市場賣菜等。
勞工處呼籲,如果家中確實有符合申請外籍勞工需求的雇主,請遵守法令規定聘僱外勞,勿讓所聘雇之外勞為他人工作,或指派外勞從事野i以外工作,否則不但可能受到行政處分,若情節嚴重勞委會將撤銷外籍勞工聘僱野i。相關法令查詢請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屏東縣政府勞工處雙語諮詢專線08-751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