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獲贓物玉米(記者田進山攝)
【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被害人李姓婦人一大清早,於103年2月24日6時44分許前往巡視其所有位於永康區富強路一段1巷與大灣路40巷口旁玉米田,見一男子行跡可疑進入該玉米田內,被害人驚覺有異,立即撥打110報案,永康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值勤員康良吉獲報後,研判玉米田幅員廣闊搜查不易,立即啟動「護農專案」,調度派遣永康、龍潭及大灣等3所線上巡邏優勢警力從不同方向前往查處,員警到達時竊嫌聞風逃逸,警方立即擴大搜索範圍,後於7時20分許在大勇街協同被害人李婦攔獲林姓竊嫌,經詢問林嫌坦承偷竊玉米,警方遂帶同林嫌至大安街起獲贓物玉米 (價值新臺幣200元)後帶回所偵辦。
警方調查指出,林○輝,無業,有竊盜前科,經詢問林嫌坦承竊取玉米係為養雞,警方訊畢將林嫌以竊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被害人李婦對於警方能體恤農民辛勞,及時派遣警力查獲農作物竊嫌,保障農民辛苦種植的血汗成果表示感謝,永康分局分局長張弘文指出,警方針對轄區農地果園,規劃員警護農巡邏路線,並透過座談會及家戶訪查時機,向轄區民眾宣導農作物防竊措施,希望以積極作為,讓今年沒有農作物竊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