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埤頂所員警在嫌犯重機車置物箱內查獲毒品(記者吳素珍攝)
【記者吳素珍/高雄市報導】高雄市鳳山分局埤頂派出所員警蔡一男、李煌彬等2人,於104年8月14日1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轄區埤頂街160巷31弄內發現2名男子精神恍惚且形跡可疑,隨即向前盤查,經查嫌疑人伍○○(男、79年生、住:高雄市大寮區)曾多次被警方查獲毒品,為毒品治安人口,而當下另一犯嫌張○○(男、79年生、住:高雄市左營區)又欲藉故離開現場,在徵得二嫌同意後,當場於張嫌所有585-***重機車置物箱內之伍嫌所有手提包中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約0.15公克)、毒品分裝鏟1支、電子磅秤2台及K菸2支,隨即將二嫌帶案偵辦。
經偵訊伍、張二嫌均坦承施用毒品安非他命不諱,惟伍嫌辯稱K菸2支及電子磅秤2台為渠所有外,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係張嫌所有;另張嫌則供稱警方所查扣之違禁品都是伍嫌所有,二嫌供詞前後不一且互相推諉顯係卸責之詞,全案經偵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