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嫌犯犯案所騎乘之交通工具及穿著衣物(潮州分局提供)
【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屏東縣104年9月6日9時許潮州分局偵查隊持搜索票在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村查獲鄭嫌(68年次,工,有搶奪、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多項刑案資料),甫於104年2月28日因搶奪案出獄,猶不思悔改!
7月23日上午鄭嫌在萬丹鄉臺88交流道旁空地行竊機車後,到潮州鎮公園路行竊被害人陳女,趁被害人停紅綠燈之際將陳女放置腳踏板上之皮包(內有現金新臺幣2千5百元)行竊得逞逃逸。7月28日下午,鄭嫌依然在上述犯案地點徘徊尋找做案目標,見被害人王女騎乘腳踏車,將所有黑色手提包〈手機、現金新臺幣400元〉放置腳踏車前籃內,俟被害人不注意之際徒手行竊得逞逃逸。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騎乘重機車之男子,發現上述2案做案手法、特徵體型、安全帽均相符、研判是同一嫌犯所為。鄭嫌食髓知味以同樣手法四處搜尋做案目標,8月9日鄭嫌在潮州鎮延平路趁被害人林女及友人在圓環飲食徒步不注意之際,徒手搶奪林女之手提包(內有證件、手機及新臺幣1萬元等物),得逞逃逸。
潮州分局分局長顏榮泰對本轄治安極為重視,特召集所屬幹部及相關處理員警召開專案會議,經警方多日尋找相關證據及線索抽絲剝繭,沿線追查,終於前(6)日警方持搜索票搜索時,扣得做案衣物、安全帽及海洛因毒品〈注射針筒3支〉等證物,終將涉嫌轄內多起搶奪、竊盜等案之鄭嫌依刑法竊盜罪、搶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