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獲作案車輛二部、球棒、帽子等一批證物(記者田進江攝)
【記者田進江/高雄市報導】高雄市旗山區反馬頭山自救會會長(經營老頭民宿)於11月24日14時11分許向警方報案稱,渠發現民宿之大門玻璃及辦公室物品遭毀損。經調閱報案人監視錄影系統影像發現,於104年11月23日21時8分許,有9名犯嫌分搭一黑一白自小客至案發地點,其中1人在車上把風,8人下車均帶口罩分持棒球鋁棒及棍棒敲打,經民宿負責人黃00於24日返家後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旗山分局分局長楊台興立即要求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由該分局偵查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及左營、鳳山分局派員共組1124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建州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分工合作調閱路口及沿線監視錄影系統畫面,過濾可疑人、車,確認涉案車輛為一白一黑兩輛自小客,經調閱數十支監視器過濾,鎖定該二部涉案車輛車號後,以車追人,警方於26日22時30分許,查出該兩部涉案車輛所在位置,並通知兩位自小客駕駛鄭○○、劉○○到案說明,並在該涉案車輛後車廂內發現球棒、木棍及帽子一批,與監視器畫面內容之作案工具不謀而合,鄭姓主嫌深知難逃法網遂向警方坦承係由渠率眾前往老頭民宿毀損情事,目前6名均到案坦承犯行,餘3名另通知到案。
警方對於本案主嫌供述,係因渠之前欲前往住宿訂房,價格談不合及民宿業者態度不佳,才率眾毀損,警方初步持保留態度,並深入追查犯罪動機及是否有幕後教唆者涉案,警方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在專案小組成員共同不眠不休、棄而不拾的努力下,全案能在報案後72小時內偵破,旗山分局重申:「不法份子切勿存僥倖之心,警方絕對嚴懲暴力,決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