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民二警分局加強取締併排停車(記者黃莉寬攝)
【記者黃莉寬/高雄市報導】鑒於違規停車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尤其是併排停車對他人行車安全危害甚鉅,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分局長李世昌要求所屬員警針對所轄陽明路、覺民路、明仁路等易違規停車地點嚴格執法取締,經統計自104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共計取締併排停車6,771件,三民二分局所轄機車肇事傷亡因此急遽下降,較去年同期受傷減少588人,死亡減少6人。強力執法已有效遏止違規現象,民眾已具體感受到市容變美,街道也變整齊了。
違規原因主要是許多駕駛人為求方便,占用車道恣意併排停放,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影響行車順暢且導致機車騎士或後方車輛行經時必須偏向內側車道(或快車道)閃避,而提高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員警對違規併排停車之認定,只要是車輛於車道上停車,其停放位置右側道路有停放其他車輛(包含汽、機車,且無論是合法停放或違規停放),或停放在路邊停車格位旁(不論該格位內有無車輛停放),均構成併排停車,即依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併排停車」舉發,處罰2,400元;惟警方表示,併排停車若屬駕駛在車上的臨時停車行為,可先勸導,但若符合「駕駛不在車上」、「違停時間超過三分鐘」等違規停車構成要件,員警會逕行取締。
日前《富比士》(Forbes)網站近期刊登了一篇文章,稱台灣仍然是個「新興國家」,未能擠身先進國家之列,並舉出了5個現象說明為何台灣仍不是先進國家。其中1點是車輛併排停車等情況過多,影響市容及國際形象。
分局長李世昌呼籲:三民二警分局將持續針對所轄重要道路及違規停車檢舉頻繁地點派員加強取締,提醒駕駛人有停車需求應尋找合法停放處所,切勿貪圖一時方便併排停車,而遭警方取締受罰,造成荷包失血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