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五分局警備隊查獲車內男子吸食毒品(記者田進山攝〉
【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警備隊隊長曾東雨、巡佐吳朝慶1月19日服23-01時巡邏勤務,於23時50分許在北區富北街國稅局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未熄火紅線違停,上前盤查。當場查獲駕駛李○忠(65年次)之車內腳踏板上有一組安非他命吸食器,遂將渠帶回派出所偵訊。
警方調查自小客車停在紅線上,車內駕駛行跡可疑,遂上前盤查。李男見警神色慌張,稱未帶證件,謊報渠弟之身分證號企圖矇騙,經員警以M-Police警用行動載具查證後,發現有異,李男見事跡敗露,坦承謊報身分並吸食毒品,經帶返所對其實施尿液採驗,初篩結果呈陽性反應,全案訊後將李男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