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獲作案用空氣槍(記者許明松攝〉
【記者許明松/屏東縣報導】屏東分局105年1月23日3時40分接獲鍾姓被害人報案,稱其所工作地點(屏東市瑞光路某檳榔攤)遭一不詳歹徒恐嚇取財,該歹徒穿著深色外套、短褲,疑似有從口袋中拿出一把空氣槍,遂從櫃台桌面上取走財物新臺幣700元左右金錢,得手後徒步往旁邊巷子內逃逸。
屏東分局獲報後,即由分局長陳其鋒指揮組成專案小組,現場勘查研判歹徒逃逸路線,並沿線調閱監視器;專案小組發現,該歹徒犯案後,離開案發現場往旁邊的巷子跑去,有一台TOYOTA白色轎車在巷子內接應,因此研判歹徒可能為2人以上,專案小組即前往該車主利O宗住處埋伏守候,果然發現該作案車輛行蹤,遂馬上報請屏東地檢署日股檢察官指揮,當場逮捕車主利O宗,並在車上起獲作案用工具。利嫌到案後,專案小組發現其身型與作案歹徒不相符,利嫌供稱作案當天車上還有郭O德及林O源等人,並帶同警方前往屏東縣鹽埔鄉網咖內查緝到案。警方查緝郭、林到案時,2嫌不畏嚴寒穿著短袖衣物在網咖內打電動,承辦警不禁感嘆年紀輕輕、身強力壯竟不走正路;全案訊後依恐嚇取財、強盜罪嫌,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