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公園派出所104年11月8日接獲西門路4段某百貨業者報案稱店內商品遭竊,警員吳世皇趕至現場時,竊嫌已離去。吳員立即調閱店內監視錄影畫面,清查過濾竊嫌所騎乘之機車車牌號碼,鎖定一名張姓女子涉案,惟其設籍臺中,無法掌握其行蹤,經以電腦查詢後找到聯繫方式,遂通知張女於105年2月15日到案說明。
張嫌到案後對警方詢問矢口否認,經員警提示案發時之監視影像,張嫌始坦承犯行,辯稱渠有精神疾病,因為腦海裡一直有聲音告訴她要把東西拿走,讓她無法克制才會動手行竊,全案訊後將張嫌依涉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