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察局自104年4月9日起推動「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擇定7項嚴重靜態違規行為,加強取締,讓南市停車秩序、市容景觀及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下降,均已初具成效。為讓南市交通環境更為安全有秩序,除賡續落實執行「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警察局擬再針對市民常詬病之機車動態違規亂象,透過104年A1與A2類機車肇事特性分析,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期能續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
擇定「機車」用路族群作為本專案執法對象,係考量以下5大因素,分述如下:
一、肇事件數比率高
(一)就機車A1+A2類肇事件數(第一當事人)件數及比例,南市104年計有12,055件,占全國總件數156,118件之7.7%,全國排名第5、六都排名第5。
(二)就每萬輛機車肇事率,南市數值為93.83(全國數值114.27),占全國排名第13、六都排名第4。
二、傷亡人數逐年上升
南市自100年合併升格迄104年止,機車A1+A2類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呈現逐年上升趨勢,104年機車肇事傷亡比例已達87.5%。
三、肇事車種比例最高
南市104年A1與A2類交通事故計發生21,439件,其中機車12,998件,比例占61%,顯示「機車」為交通事故傷亡中之高危險交通運具。
四、肇事嚴重性相較高
由於機車駕駛人不比小客車駕駛人,有車身外殼可以保護,每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之傷害嚴重程度,相對較高。
五、車輛登記數最高
南市迄104年12月底機動車輛登記總數為194萬3,589輛,其中機車128萬4,700輛,占66%最高,顯示「機車」為南市民眾最常使用之交通運具,使用率最為普及。
推行本執法專案前,將有1個月宣導期,宣導期自10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為期1個月),預計自4月1日起為執法期開始。專案首重成效,將以機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4項違規,列為重點執法項目。警察局各單位將規劃於轄區交通要道、易肇事路段,在上、下班等易肇事時段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提高見警率,加強攔查取締交通違規。
在此呼籲騎乘機車切勿闖紅燈、酒後駕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籲請民眾共同來響應「機車安全GO」守法運動!!!
【備註】
違規項目 |
違反交通法令條文 |
罰則 |
闖紅燈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3條 |
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
酒後駕車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以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
未依規定
兩段式左轉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第1項第2款 |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逆向行駛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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