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仁武警偵辦對著檳榔妹做出猥褻動作男子
【記者田進江/高雄市報導】高雄市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於105年04月06日11時06分許,接獲民眾PO網報稱: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檳榔攤前一男子購買蠻牛飲料後於駕駛座內裸露生殖器以手持續抽動約3分鐘。
警方隨即趕赴現場,發現涉嫌人已駕駛自小客車逃逸,目前警方已掌握車牌號碼及該男子身分全力查緝,全案依妨害風化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勿隨意將猥褻影(照片)PO網,否則觸犯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