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薏莉/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105年5月3日接獲民眾報案,停放於北區長榮路4段169號前腳踏車失竊。警員王正材受理後調閱監視器逐一清查過濾,發現竊嫌為1名年輕男子所為。遂將該男子影像公布查緝。
5月5日巡佐蕭文和、警員王正材執行巡邏勤務,14時30分在南園街39號前發現1名騎著腳踏車的男子,樣貎與竊嫌相似,遂上前攔查。陳○印(85年次)見警盤查神色慌張,當員警詢問腳踏車為何人所有,陳嫌自知行跡敗露,坦承所騎乘之腳踏車是兩天前在長榮路4段169號前竊取作為代步工具,遂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全案訊後將陳嫌依涉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