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莉寬/台南報導】106年度臺南市家禽場圍網補助經費已經核定,請南市養禽農民於106年3月8日期限前向所在區公所提出申請。
為強化養禽場生物安全及提升整體防疫強度,台南市政府農業局針對養禽場禽舍四周加設圍網者予以補助費用,杜絕外界禽鳥接觸禽舍內的家禽,藉此防範禽流感疫情傳播,總補助經費為3,435萬元,預計將補助374場,每場最高補助設置總費用一半,最多補助10萬元。各項補助條件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補助作業說明,因名額有限,申請期限至106年3月8日止,請本市符合條件養禽農民有意願申請補助者,可向區公所、農會及及養禽產業團體洽詢或自行上網下載申請書(農業局網址:http://www.tainan.gov.tw/agron/) 。
農業局表示自104年配合中央政策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公告南市養禽場應於105年6月10日前完成具防鳥設施、非開放或密閉式禽舍等不同生物安全條件規定。另農委會於105年2月15 日發布修正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增列禽舍應符合「使外界禽鳥無法接觸禽舍內家禽」及「禽舍具遮蔽物或頂棚,使外界禽鳥排遺無法掉入禽舍內」非開放式禽舍規定並於10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
農業局重申前述規定已宣導多時,現值禽流感疫情對於未配合圍網政策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畜牧法等相關法令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南市養禽業者提高自身禽場生物安全防治,共維家禽產業並配合法令政策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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