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朝琴/台南報導】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105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申請,目前南市籍漁船筏裝置船外機者,已有6成以上提出申請,第1批申請者補貼款已撥入該船(筏)主指定帳戶,第2批申請者補貼款預計3月底前可入帳。若符合申請資格尚未申請之漁船(筏)主,應把握受理期限(今年3月31日),依規定檢附資料速洽所轄漁會申辦,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漁港所表示: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按漁船(噸級)、漁筏(長度)與105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距,核算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整年出海達30日以上,且累積出海時數達60小時以上即可申請,補貼金額自2,440至25,901元不等。
漁港所再次呼籲:105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應由漁船(筏)主於今(106)年3月31日前,檢附身分證影本、105年度進出港資料及本人之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逕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辦理,船主如不方便親自辦理,得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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