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玉井分局交通組長蕭竹旺(右二)帶領員警至郵局宣導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記者胡珉瑞攝)
【記者胡珉瑞/台南報導】玉井分局所轄屬一般山區,民眾以務農及一般勞務工作居多,平時以機車為代步之交通工具。之前在地方民情考量,分局勤務人員遇有騎乘機車民眾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大多以口頭勸誡為手段,然長期以來,民眾缺乏交通安全考量及法令認知理念,常有不戴安全帽騎乘機車之行為,致發生交通事故時,偶有頭部受創危及生命安全之情事發生。近期在玉井分局轄區發生1件A2交通事故,當事人騎用機車未戴安全帽,致倒地頭部碰撞地面受創嚴重。值此之際,玉井分局認應提升宣導及執法強度,以喚起轄區民眾正視生命,養成「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的共識,以避免生命財產之損耗,擬採取下列措施:
(一)先期宣導:協請轄區各里里長利用廣播器加強里民宣導作為,分局並規劃宣導小組自8月1日至3日前往轄區民眾白天活動較多之場所(如郵局等金融機構、超商、市場)分送宣傳單與口頭宣導,藉由員警密集宣導措施,使轄區形成民意共識與關注,以擴大民眾行車安全認知,減少強力執法民眾反彈,提升執法成效。
(二)勤務攔查宣導告誡登記:自8月4日至10日起,運用日員警執勤時段由勤務人員於轄區重要路段,實施30分鐘路邊攔查告誡登記未戴安全帽騎士,並分送宣導單擴大宣導。
(三)全面嚴正執法舉發:為展現玉井分局維護民眾交通安全的決心,責成執勤員警加強對轄區未戴安全帽違規民眾舉發(以攔停為主、拍照逕行舉發為輔)。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後座乘客應依規定戴安全帽,違反者依法舉發罰款新台幣五百元,法已有明文,其目的在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將傷害降低。玉井分局呼籲民眾騎乘機車時,請依規定戴安全帽,以確保本身行車安全,分局為落實保障民眾行車安全與生命財產,宣導後將於所轄玉井、楠西、南化區等轄區強化取締未戴安全帽違規,請民眾正視本身之生命安全,共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