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南市共有12家事業單位與其所屬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在勞資關係的改善上是歷史性的一刻。(記者田薏莉攝)
【記者田薏莉/台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27日舉行「團體協約聯合簽署儀式」,市長賴清德致詞表示,臺南市共有12家事業單位與其所屬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在勞資關係的改善上是歷史性的一刻。他也強調,由於「資方疼惜、勞方打拚」,才能共同達成這個完滿的結果。
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團體協約法」自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至100年5月1日正式施行後,臺南市政府率先入廠推動此法施行,促成代表勞工的工會與雇主協商勞動條件等事項後,達成協議。他進一步表示,「團體協約聯合簽署儀式」也是臺南市首創,象徵產業民主的概念已在府城扎根。
賴清德表示,過去擔任立委時,他便極力推動「團體協約法」,因此很開心看到該法律能落實於臺南。他強調,團體協約的締結,不僅保障勞方爭取較優的勞動條件,資方也能避免罷工、怠工等勞資爭議的發生,反而可節省成本、提高生產力。
除了賴市長,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楊錫昇也共同見證聯合簽署儀式的舉行。他特別提及,勞委會目前推動每年在全國完成10個團體協約的簽訂,而臺南市一口氣促成12個,他很肯定市府勞工局的努力。
今日簽訂團體協約的12家事業單位與其所屬產(企)業工會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太子廠、仁德廠、新市廠,臺灣史谷脫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東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長城股份有限公司,統萬股份有限公司及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