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自陳嫌身上及隨身背包內查獲改造手槍一把(MODEL GUN JP-915 9*19mm) 及子彈。(記者田進山攝)
【記者田進山/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於本101年10月25日12時00分許,接獲情資顯示,於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長庚醫院內)疑似見到毒品通緝犯陳○麒出沒,經清查陳嫌前科資料,發現陳嫌除毒品通緝外,另公共危險案遭通緝中,並於101年2月至6月間另有多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起訴前科,所長許凱智得知情知迅即與員警陳啟明前往查緝。
警方於13時許到達長庚醫院,於候診室埋伏守望,於13時45分許見到嫌疑人陳○麒出現。警方不動聲色待陳嫌就診完畢,隨後尾隨陳嫌至候診室旁走道,即上前欲表達身份進行逮捕,陳嫌見警方上前,立即右手伸入隨身斜背之側背包內,取出手槍便欲朝警方射擊,警方見情況急迫不及取槍,現場並有大批就診民眾,為避免傷及他人,所長許凱智立即捨身撲上前控制陳嫌左手,並將陳嫌連人帶槍摔倒在地並進行壓制,陳嫌倒地後仍不斷以手槍瞄準陳姓警員欲射擊,員警隨即上前將渠手槍搶下,並上銬控制行動,並通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鳥松分局大華派出所支援警力到場協助處理。
警方自陳嫌身上查獲改造手槍一把(MODEL GUN JP-915 9*19mm)、槍內彈匣一個,內裝有子彈7發,陳嫌隨身背包內另起出子彈10發,陳嫌於警方訊問時表示,渠因罹患重病,平日與人結仇甚深,隨身攜帶槍械如有機會即欲與人拚命,因警方出手迅速,致渠不及將槍械上膛。全案幸警方即時處置得宜,避免在人潮眾多之醫院造成重大傷亡。
歸仁分局分局長柯訂讚上任以來對於掃蕩槍械及毒品案特別重視,歸仁分局呼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無故持有列管槍枝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因此致他人受傷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