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府呼籲切勿聽信其不實廣告,住宿前認明有掛置旅館登記證及專用標誌的合法旅館,以保障自身住宿安全與品質。(記者歐陽春進攝)
【記者歐陽春進/高雄市報導】針對遊客投訴入住日租屋遭偷窺乙事,高雄市府觀光局指出,該日租屋未合法登記設立旅館,利用網路刊登廣告,提供不特定對象短期住宿,已明顯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將依法裁罰,可罰鍰9萬元至45萬元。觀光局呼籲遊客選擇合法旅館,切勿輕信任何非法經營的「民宿」或「日租屋」廣告而因小失大。
市府觀光局指出,到高雄旅遊若有住宿需求者,切勿聽信其不實廣告,住宿前認明有掛置旅館登記證及專用標誌的合法旅館,以保障自身住宿安全與品質;合法的旅館每年均依規定申報公安檢查、消防檢查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等。
高市府觀光局指出,市府非常重視旅宿業品質,採取定期及不定期執行旅館稽查工作,其目的即是提供旅客一個優質、安心、安全的旅宿環境,有訂房住宿需求的旅客,可以至「高雄旅遊網」(
http://khh.travel/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