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興警分局假分局禮堂邀請轄內計程車業者、駕駛座談宣導並邀請公路主管機關交通局及高雄市區監理所代表列席。(記者戴楨倫攝)
【記者戴楨倫/高雄市報導】為讓民眾有安全優質乘坐計程車環境,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並讓民眾乘車安全又安心,同時落實業者管理人、車責任及實施違規重點稽查勤務等方式,達到「保護合法、預防不法」之工作目標,新興警分局於13日10時許,假分局禮堂邀請轄內計程車業者、駕駛座談宣導。並邀請公路主管機關交通局及高雄市區監理所代表列席,與計程車駕駛人意見反映、溝通及解答相關法令疑義,現場反應熱烈。
新興警分局向與會計程車駕駛人宣導有關警政署頒布『強化計程車駕駛人管理工作執行計畫』(簡稱安程專案)執行重點:
1.使用偽(變)照或冒用執業登記證。
2.有無執業登記證。
3.有無職業駕照。
4.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位置放置。
5.車頂燈未固定裝置。
6.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辦理查驗及異動申報。
俾使計程車駕駛人能明確了解警察機關對於計程車相關管理作為與維護社會治安之立場,並建立溝通管道提供訊息協助計程車駕駛人解決問題。
新興分局副分局長鄭安藤於會中表示計程車為大眾運輸工具,執業登記證為民眾辨識合格駕駛人的主要方式,警察機關嚴格執法除了保障乘客安全外,也同時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人的工作權益,因此除了各項勤務執法外,也將透過安程專案持續加強取締,以達到嚴正執法的效益。同時提醒民眾安全乘車觀念-【乘車守則】:
1.搭車時先察看車內右前方前座椅後方指定插座有無置放執業登記證及副證(無者,避免搭乘),及登記證上相片是否與駕駛人相符,並牢記車號、車行名稱、品牌及駕駛人姓名。
2.計程車後窗玻璃,未依規定標識車號、或車窗玻璃黏貼不透明反光紙,無法直接觀視車內環境者,避免搭乘。
3.司機態度凶惡、儀容不整者,避免搭乘。
4.老弱婦孺搭車時,應注意本身安全維護。
5.錢財不可露白。
6.遇有被害人,立即打110或就近向警察單位報案。
7.宣導計程車安全管理系統(如衛星定位、緊急求救裝備等)。
8.增進防劫、防盜、防暴力之常識及應變措施。
9.遇有被害應牢記嫌疑犯年貌、衣著、特徵及逃逸方向,並保持跡證完整,即時向就近警察單位報案。
如果發現計程車的執業登記證不易辨識時,請勿搭乘,並請記下車號(立即撥打110)向警察機關報案,以共同維護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