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淑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地檢署蔡主任檢察官日前帶隊,出動6名環保警察、3組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共34名稽查人員,兵分6路,針對南市轄內近10家業者同步進行深度查核,查獲5家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或空氣污染防制法,現場依相關環保法規立即告發。
本次環檢警聯合稽查不同以往稽查模式,除了確認現場是否有違法情形外,稽查人員循著事業內部「資料流、質量流」的軌跡,藉由行動前蒐集受查單位基本資料與現場設施功能操作及書面資料交相比對,查核是否有申報不實或廢棄物流向不明情形,讓不法事證無所遁形。
現場共採取水樣3家次並查獲有5家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規定,其中2家事業,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作,現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告發,後續將處以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中1家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1家業者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後續將處以處新臺幣6仟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3家事業因廢棄物產出貯存未依規定申報,現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告發,後續分別將處以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及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環保局將啟動環保稽查裁罰新方式,深度查核事業申報資料與現場設施功能一致性,若查獲違反法令情形,在裁罰前審酌所獲不法利得,予以加重裁處或追繳,藉由不法利得無罰鍰上限來重罰違規,達到有效遏止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偷排或製造其他污染的目的。亦請民眾主動關懷環境,若發現其他污染源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