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永康分局執行『取締酒後駕車』併『防制危險駕車』勤務。(記者黃土城攝)
【記者黃土城/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將於102年2月1日至3日,連續3日,執行102年2月份局頒暨分局頒『取締酒後駕車』併『防制危險駕車』,屆時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件發生。
於道路上蛇行、二輛以上之汽車於道路競駛等危險駕車違規行為,除本身危險外,並危及他人,且罰則極重,為免家人擔心,請勿參與危險駕車不當行為。
酒後駕車、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對交通安全威脅甚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 規受罰或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
變造、偽造、未懸掛車牌、無照拼裝車等違規行為從事不法,使警方難以追查,永康分局將針對上述重點違規將加強稽查取締,並藉以保障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