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加強查察市售米粉標示情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記者歐陽國龍攝)
【記者歐陽國龍/嘉義市報導】有關報載9成米粉充斥玉米澱粉等,疑有產品標示不實之情形,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加強查察市售米粉標示情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自1月29日起,衛生局已查核轄內12家大賣場等販售業者進行假米粉標示查核,並查獲1件標示不實,業已案移所屬縣市衛生局查辦。
除標示查核之外,今日也針對嘉義市唯一米粉製造場所進一步查察原料加工流程,經查結果該廠商製造米粉以玉米澱粉及小麥澱粉為原料,產品標示符合規定。
目前市面上所販售之米粉基於消費者口感,在使用添加玉米澱粉的米粉,不容易煮糊、煮斷,亦可讓米粉耐蒸煮,口感Q彈,惟為符合成分添加物之正確標示,應對於添加含米量依實標示,以免欺騙消費者。
目前市售包裝米粉,以米及玉米澱粉或小麥澱粉等原料製得之產品,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內容物為二種或二種以上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之;且如食品內容物添加有食品添加物,依據該法第17條規定,亦須詳實列示所含食品添加物名稱。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將針對市售包裝米粉之標示情形持續進行稽查,如經查獲有標示不實之情況將依法進行處辦。另籲請消費者選購市售包裝食品時,應看清楚標示資訊,依個人需求作選擇,並拒絕購買標示不完整或標示不明之產品,來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