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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氣外洩事故 屏東縣府稽查核三廠 依水保法重罰30萬
日期:2015-05-22 21:25:09   記者顏泰山/屏東縣報導
 
圖:屏東縣核三廠裝地震儀鑽井,引發沼氣外洩事故(記者顏泰山攝) 

【記者顏泰山/屏東縣報導】針對屏東縣核三廠5月15日進行安裝地震儀鑽井,引發沼氣外洩事故,由於廠方再度未在第一時間通報縣府,縣府22日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前往核三廠內稽查,環保局長魯臺營轉達縣長潘孟安對此事件的震怒,要求建立「熱線」機制與任何事故狀況都要通報的共識,並將以核三廠鑽井未申請,違反水土保持法重罰30萬元。
     這起事故是核三廠上周五在一號發電機旁進行「井下地震儀」安裝工程,但鑽探至150公尺深度時發生沼氣外洩情形,儘管未釀災,但因核三廠又未通報縣府,加上台電上個月29日才為核三火警通報延誤,向縣民及縣府道歉,如今再度「犯錯」,引發縣府強烈不滿。
     昨天的稽查行動由環保局長魯臺營率隊,包括水利處、消防局共同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魯臺營表示,核三廠反應爐位在馬鞍山及斷層帶上,全區屬於山坡地,廠方鑽探行為雖有向原能會通報,但並未經中央地質研究所專業單位鑑定,便開挖150公尺深井,明顯違反水土保持法,況且沼氣外洩極可能影響岩盤錯動,是否危及核三廠安全令人擔憂。
     「工安是核安的前兆,絕對不容輕忽」魯臺營指出,縣府要求核三廠一有事故立即通報地方政府的作法,並非是要攬權或面子問題,他要求雙方應設置熱線機制,未來廠方發生事故,不論事件大小都需第一時間通報副縣長,讓縣府能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且在接獲民眾詢問電話時,也能在第一時間釋疑。
     對於沼氣外洩未通報縣府,核三廠長張學植表示應該是雙方認知上的不同,未來將建立更完善溝通平台與通報系統,目前並已停止鑽探工程,將另覓地點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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