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國宗/高雄市報導】綽號「瘋狗斌」李○斌,係高雄市鼎金地區不法分子,平日吸收本轄不良分子及未成年,並以犯罪為宗旨,自99年起,利用放款給予急需資金調度之不特定人士,並從中收取月利300~1200分的高額利息,以供該犯罪組織經濟來源,倘借貸人無力償還或繳息時,鼎金皇帝李嫌則指揮「泰哥」操縱、教唆手下成員,用暴力脅迫及言詞恐嚇方式逼討債務,經查被害民眾遍及高雄縣市與屏東等地區,本局刑警大隊獲報後,結合轄區鼓山分局、三民二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著手調查,並報請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羅檢察官水郎指揮偵辦,歷經數月的蒐證後將為首的李嫌提報為治平對象獲准。
經蒐証發現,以綽號「鼎金皇帝」、「瘋狗斌」為首的李○斌,曾於97年間亦因從事暴力討債遭本大隊偵四隊提報治平,原以為會因此就此收手,李嫌仍認為高利貸乃快速賺錢方法,持續從事高利貸,遇有貸款人無力償還或延遲或迴避時,即親自或指揮操控手下成員以盯哨、強押、亮刀棍、圍毆毒打、尾隨、大聲叫囂、持標語、丟死雞、言詞恐嚇、強迫簽本票等暴力手段,加諸借款人或無辜之家屬和員工,致借款人等心生畏懼,逼迫出面還錢,在蒐證完備後,並於2月23、24日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一舉將主嫌及其黨羽9人檢肅到案,在拘提李嫌時,執行搜索時,除發現相關被害人本票、帳冊等重利物証外,發現李嫌仍保留前遭市警局刑警大隊提報治平之新聞剪報,顯見前案對李嫌頗有提高知名度,且警詢其中一名未成年成員時,皆是以「鼎金幫」、「瘋狗斌」為名號,藉以達恐嚇或炫耀目的,全案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妨害自由、傷害、重利等罪名移送高雄地檢署,並聲請羈押李嫌獲准,另將積極查證該集團分子所涉其他不法事證擴大偵辦。
有鑑於社會大眾對暴力討債集團犯罪相當厭惡,尤其對無辜民眾暴力相向,更會造成人心惶恐,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本局各單位對於暴力討債集團除積極加強蒐証查緝外,針對帶頭的首惡份子當以提報為治平對象,並積極檢肅查緝到案,期能收到殺雞儆猴當頭棒喝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