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扣證物:本票、帳冊、身分證影本、現金47萬元等物(記者陳秀香攝)
【記者陳秀香/高雄市報導】高雄市刑警大隊偵一隊3分隊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檢舉,某綽號洗車榮之人,原本從事洗車行業,但因資金充足,且有感於日仔會、互助會之獲利方式較為快速,遂以掛羊頭賣狗肉之方式,以合法經營之民間互助會為掩護,卻亦暗地從事地下錢莊放款高利貸之業務。渠平時未印製名片發放宣傳錢莊業務,借款人需經由日仔會、互助會友人介紹之方式,才能取得借款之管道。
案經3分隊多次埋伏跟監,確定劉嫌實際經營處所後,於3月20日持高雄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曾嫌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大筆本票、帳冊、身分證影本、現金47萬元等物。經初步清查借款人約100名,月放款金額高達100多萬,且幾乎所有借款人皆為計程車司機。
訊據劉嫌坦承渠自95年起即開始從事合法之「互助會」,但亦同時經營地下錢莊,並以「日仔會」之名義做為區別。貸款人每借得新台幣1萬元先扣除手續費1,000元,再以3日為一期,每期繳納本金1,000元至還款完畢,折算月息計10分,換算成年息則高達120分,與現行銀行利率相比顯不相符。然劉嫌自誇所經營之「日仔會」月息僅10分已足稱高雄市最低,加以催討債務時態度良好,所以能經營多年仍未曾遭人檢舉。全案先行依重利罪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